因婚外情争风吃醋,用三棱刀捅死情敌!郭海龙已执行死刑
因婚外情争风吃醋,用三棱刀捅死情敌!郭海龙已执行死刑
9月19日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《执行死刑命令》,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奉命将郭海龙押赴刑场,执行死刑。


案情回顾:故意杀人犯郭海龙,与某洗衣店业主王某某发展成婚外情关系,郭海龙猜疑被害人刘某某(男,殁年41岁)与王某某关系不正常,与刘某某发生争执后被王某某劝离。
数月后,郭海龙与刘某某再次发生争执,又被王某某等人劝开,郭海龙返回租住房后,得知刘某某在王某某家中,便携带一把刃长26厘米的三棱刀到王某某家叫骂。刘某某闻声出门,郭海龙即在单元门口持三棱刀捅刺刘某某胸部等处,致刘某某左肺、膈肌、肝脏及脾脏破裂大失血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,罪犯郭海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郭海龙因婚外情争风吃醋,携带刀具上门报复,持刀捅刺被害人刘某某致其死亡,犯罪情节极其严重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海龙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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